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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正确认识“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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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在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人们普遍认为这里的“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理解为“再犯之罪应当在实际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笔者认为这种理解失之偏颇。因为某一案犯最终实际被判处的刑罚,是法官综合了该案的所有主客观要件而作出的裁判。
作者 金秋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47-47,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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