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确切掌握国营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争议的特点,我们对北京市部分区(县)处理这类争议中职工构成的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从文化程度构成情况看,小学文化的占受案数的7.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4%,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6%,大专文化程度的占1.4%。由此可见,初、高中文化程度的职工发生问题占大宗,而且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也知道运用各种手段乃至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2)从年龄构成的情况看,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占受理案件数的79%,而36岁以上的中、青年职工只占21%。这是因为年轻的职工自我约束的能力较差。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40-41,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