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安灾害事故是各种灾害事故中的一部分,是我国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重点预防和处理的一种事故。治安灾害事故不仅可以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危害公共安全,而且可引起人们的心理恐慌,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据统计,40年来我国仅火灾一项,其损失率就大体上以8年翻一番的速度递增。从1980年到1989年的十年中,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火灾损失也急剧增长,10年的损失值达32.4亿元,接近前些年的总和,平均每天约80万元人民币化为灰烬。其他治安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许多专家认为,任何一个国家要进行经济建设,除了国际上有一个和平的环境和国内有安定的政治局面之外,还必须有对付各种灾害事故的科学对策。本文试图从事故整体对策的角度,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初步探讨一下治安灾害事故的综合治理。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1期34-37,23,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