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来稿摘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检察院袁力峰、刘建、毛平安同志给本刊撰文指出,行贿受贿犯罪是一种智能型犯罪,作案手段狡猾、诡秘。他们为了掩盖犯罪,对抗侦查,逃避法律制裁,往往以“借”为名进行受贿犯罪活动,这使得民事借贷同以“借”为名的受贿犯罪交织在一起,难以区分,给司法实践中的认定犯罪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笔者认为,
出处 《检察理论研究》 1991年第2期64-,70+73,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