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中,回族仅次于壮族、满族,占第3位。回族人口分布广泛,其中大量散居在城镇的回族人民擅经商,喜做工,世代相传,有着历史悠久的传统性,回族经济是中华民族经济发展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中国建立后,少数民族经济得到新生,城镇回族传统的个体经济也有了较大发展。但到50年代中后期,由于实行单一的发展国营经济的方针,个体经济的发展受到遏制。城镇回族个体经济一度消声匿迹,大量具有从事个体经济能力的城镇回族从业人员被迫改行或失业。这种状况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得到了根本改观,尤其是在党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方针指引下。
出处
《回族研究》
CSSCI
1991年第4期35-39,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