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保合同是具有战略发展前景的新经济制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了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八五”期间继续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因此,我们面临这样一个重要任务,即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研究和探索一系列完善企业承包制的新对策,努力建立一个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具有中国特色的、良性循环的微观经济运行机制。依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共保合同将是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制过程中,具有战略发展前景的一项新经济制度。一、共保合同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应运而生的新事物 1983年至1986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利改税”阶段,“利改税”的推行,对于消除过去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经济体制的弊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增长速度与经济效益不协调现象,促使人们把审视的目光再次集中到企业身上。事实表明,欲使宏观经济进入良性循环,关键在于搞活企业,1986年底,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制在企业中迅速铺开。推行承包经营制,侧重理顺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其作用是明显的。但是,在外部关系逐步理顺的同时,矛盾的焦点逐渐转到企业内部,由于企业与职工,生产者与经营者等企业内部的关系还未理顺,因而使企业的活力难以焕发出来,这个现象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客观的需要促使共保合同应运而生。
作者 徐静
机构地区 常州戚机厂工会
出处 《中国工运学院学报》 1991年第6期49-51,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