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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工资制度存在的平均主义弊端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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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的工资制度,基本上是1956年建立的,三十多年来,工资制度一直未得到彻底的改革,于是工资方面的问题越积越多,弊端越来越严重。现在,我国工资方面存在着“低”、“平”、“乱”、“死”四大问题。“低”是指工资水平低。“平”是指工资关系上存在着平均主义。“乱”是指工资标准混乱。“死”是指工资管理体制过死。而“平”是我国现行工资制度的主要矛盾。所谓“平”就是国家同企业和企业同职工个人之间两个环节的平均主义。由国家直接对职工个人分配工资,无论企业生产增减、经营盈亏、效益高低,工资都一样,这种平均主义是显而易见的;由国家直接指令企业按统一的办法分配工资,往往不能适应不同企业以及企业内部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需要,影响正确地考核劳动和支付报酬,不可避免地造成劳酬脱节,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的平均主义;由国家统一安排升级,无论在时间、频率和幅度方面。
作者 张秀华
出处 《中国工运学院学报》 1991年第4期79-7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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