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就业是一项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政治局势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党和政府对此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为此,在各个不同时期针对不同情况都曾制定过相应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指导下,对劳动制度进行了改革。根据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原则,在政府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使我国十年来在劳动就业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组织起当今世界上最庞大的劳动大军。据国家劳动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到1988年底,我国的就业人口已达到1.4267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