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校自1981年实施学位条例以来,到1990年8月,已授予硕士学位4504人(其中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237人);授予博士学位418人(其中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3人)。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全面坚持标准,把德育审查放在首位,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一、坚持德育审查是社会主义学位制度的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学位制度的目标和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根本的不同。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1991年第6期34-35,共2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