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规章在行政诉讼中究竟处于何种地位?这个问题已成为司法实践和理论界所关心的问题。本文想就这个问题作些探讨,以求教于大家。一、行政规章存在的必要性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都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决策和法律。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决策和法律都是通过一定的行政行为来实现的,行政行为既包括基层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出处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1期41-44,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