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各级银行狠抓逾期贷款的催款工作,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借款案件猛增,在审理过程中,许多同志感到法律关系最复杂、争议焦点最多的是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笔者认为,在审理这类纠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贷款方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效问题在借款担保法律关系中,贷款方所享有的就是要求保证人偿还所保证的到期贷款的权利。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贷款方不行使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那么就不能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89-90,84,共3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