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孟子、公孙丑上》有个悬案: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杨伯峻先生《孟子译注》说:“不得于言——不得乃不能得胜之意。这几句都是讲养勇之事。故以胜负言。旧注皆未得其意。”杨先生批评“旧注皆未得其意”,十分精辟,但把“得”看成是“得胜之意”,恐不尽然。仔细体察上下文的脉络,固然述及“养勇之事”,不过。
出处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1年第2期83-86,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