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高僧传》是八八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新书。书中加了新式标点,给读者提供了很大帮助和方便。整理古笈,首要任务就是断句加标点。标新式标点,其中就有一个标线问题——打专名线和书名线。标线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提示读者,有利于读通原文原意。专名号,应该只限于用专名,其中包括人名地名,国名族名,朝代年号,封号谥号等等。此外,不定指者,一概不加专名号。书名号,只用于行文中的书篇名、诗词文章题目等。除此,一律不用书名线。 在《宋高僧传》里,许多“京师”(包括京城、京邑、京都等)和“胡人”(包括胡语、胡地、胡族等)都标了专名线,这是值得讨论的。古汉语中的“京师”,就等于今天的“首都”,唐有唐京师(长安),宋有宋京师(开封),单称京师,是不定指者,不应标线。再说“胡人”,历史上,除汉族以外的民族,统称为“胡”。汉代的匈奴人,可称作胡人;宋代的西夏人,也可称为胡人。甚至,凡外国人均可唤胡人。“五胡乱华”,很难说准是那五族。泛称胡人胡语,是不定指哪国哪族,俱不宜标线。 假如给泛称共名标了专名线,不但失去了专名号的意义,而且易产生歧意。例如: 8页2行“空姐见普贤阿立梨”(阿阇梨,是梵语,译为教授。打了线。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1991年第1期35-37,共3页
Journal of Ancient Books Collation and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