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将会出现更多的信托合同法律关系。探讨信托合同中的法律责任及如何依法处理信托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依法公正地处理这类案件。信托合同是行纪人受信托人委托,以行纪人的名义,用信托人的费用,为信托人办理购、销和寄售等业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信托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在信托合同关系中,信托物品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即信托人交给行纪人出售的物品。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37-38,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