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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及其在现实中的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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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全党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学习;并且在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根据四十年执政党建设的历史经验,概括出“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这就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摆正了干部与群众的位置,防止干部由社会公仆蜕变为社会主人,它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又鲜明地表述了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者的生产活动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他们是人类社会的主人,应当拥有主宰人类社会的一切权力。但是,人类社会在私有制基础上形成了阶级对抗和以暴力为后盾的国家强制权力以后,主宰社会的权力发生了异化,表面上看来,实施和拥有这个权力是超越和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国家。但国家的实质是凭借暴力产生的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权力。在私有制社会中,这种权力无论是以“朕即国家”
作者 金钢
出处 《毛泽东思想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64-67,63,共5页 Mao Zedong Thought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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