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概念在音乐基础理论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作为教学之本的乐理教科书,其中的概念应力求严谨无误。但是,在已经出版的一些乐理教科书中,对有关基本概念的诠释违背了定义的规则,不能科学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或特征,其逻辑错误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定义不相应相称给概念下定义,逻辑上必须使下定义的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完全相等,否则就违反了“定义必须相应相称”的逻辑规则。例1:“由同一音级的两种不同形式所构成的半音,叫变化半音。”(李重光编《音乐理论基础》
出处
《中国音乐》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17-18,共2页
Chinese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