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本案的发生经过原告人张某和被告人赵某同属一工厂职工.一天,当被告人赵早班下班与同事沈某在厂浴室洗澡时,发觉地上有一只金戒指,便拾起来看。沈看过后即告诉被告人赵,这是一枚18K嵌宝戒,并叮嘱她放好。洗完澡,赵用毛巾包着戒指与沈一起到更衣室穿衣。到更衣室后,被告人赵即将毛巾擦身,擦完身又到自来水龙头边搓毛巾。此时,沈问被告人赵:“你戒指放在什么地方?”赵即“啊呀”一声说:“戒指丢了”,并且立即与沈一起到擦身处寻找,但最终未能找到。第二天,丢失金戒指的原告张某找到赵,问她是否拾过金戒指。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40-41,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