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是举办中外合作企业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商谈合同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中外合作者应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签订合同时,主要条款不应遗漏: 1.投资金额或各自提供合作经营的具体条件,实现投资或合作条件的具体期限以及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起动的前提。2.合作经营成果分配的原则和具体办法。可以按净利润分享现金,也可以按比例收取产品。3.明确经营风险和企业亏损由双方分担的原则。《合作法》不要求双方一定按照投资比例分担风险。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36-37,共2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