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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当”制度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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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官当”是我国封建社会以官品抵作刑罚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以一定的官品抵销一定的刑罚。《晋律》规定免官比三岁刑;隋《开皇律》规定,犯私罪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唐律》亦有类此规定。如有兼官,先以高者当。
作者 曹景学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20-20,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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