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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中期商办吉兰泰盐务述论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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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兰泰盐池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首府阿拉善左旗之北二百多里处,“东西计一十五六里不等,南北计一十四五里不等”,出产的食盐质地洁白,味道极佳,俗称红盐,又称口盐或吉盐。吉兰泰盐池于康熙二十五年划归阿拉善王之初,所产之盐,仅限于蒙古地区食用。乾隆元年始准由陆路贩运,经杀虎口进入内地。二十八年又准当地盐贩持引采买吉盐,由归绥道稽查,岁底造册上报。由于吉盐入口侵越官盐引纲,清廷于四十五年下令禁止入口。不过,仅仅两年之后,山西巡抚农起就又奏准弛禁。五十一年吉盐首次获准水运,其运销能力骤然增长。不久,又恰逢山陕一带推行盐课归地丁的制度,贩盐再无限制,于是吉盐行销大盛。嘉庆十一年,阿拉善王玛哈巴拉被迫将吉兰泰盐池贡奉清政府,吉盐遂实行商办。
作者 方裕谨
出处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93-101,共9页 Historical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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