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略"是一种综合性的语文现象,而主要是一种修辞现象,省略的语意内容一般是明确的,但由于显示条件的不足,有时也可能难于辨明;对省略内容的添补,可以用词或词组,也可以用分句、单句、句组甚至语段;判定省略与否的主要依据是语意逻辑上该不该有,而不是句法结构的完整不完整。我们的这一看法,说穿了很容易理解,只要联系人人知晓的"省略号"就行了,使用省略号的地方其实就是"省略"。使用"省略号"完全是语意表达的需要,而不是语法结构的规定;"省略号"所省的语言单位可以是句子成分,也可以是语句、语段;"省略号"省去的内容有的可以明确补出,而有的却补不确切或者无法补出。我们所说的"省略",大致就是跟现代"省略号"中的"省略"含义一致。
出处
《语言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86-91,共6页
Studies in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