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一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建设来看,理论界对于审美教育的基本性质、功能和地位的研究还很不够。一个带普遍性的倾向是把审美教育简单地理解为某种政治思想教育或道德教育的特殊形式、辅助手段。笔者认为,把审美教育仅仅限定在德育的范围内,是抹杀了人类审美活动与伦理实践活动之间的本质区别,是把美育等同于德育、作为后者的一个附属部分。
出处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3期79-83,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