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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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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9年初以来,我国陕西、河北、海南,广东四省和北京、山西,黑龙江、四川、贵州、河南、江西、安微等八省市部分地区、陆续建立和实行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这一制度的出现和推行是完善我国公务员立法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本文拟就我国建立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一次粗浅的思考,以求教于大家。一、我国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涵我们认为。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86-88,共3页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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