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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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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民法通则》第109条对有无过错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作了明文规定,但是,如何掌握承担有无过错之民事责任的理论与实践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特结合审判实践,试对这个问题谈点认识。建国以来,无论是法院审判、行政处理还是民间调解的民事案件。
作者 谢卫东
机构地区 湖南法官班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87-88,共2页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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