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3年起,有关精神文明的辞汇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文明单位”。几年来,文明单位以它强大的生命力,迅速普及到全国。但是,“文明单位”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总结六年来的经验,对“文明单位”活动进行理论上的说明,指导这一活动更加健康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文明单位的定义文明单位既然成为普遍性的活动,它应该有一个科学的定义。笔者认为,文明单位的定义应该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经过群众评议,由县以上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考核评选,审核批准命名的单位。
出处
《开放时代》
1990年第2期38-39,20,共3页
Open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