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1](以下简称机构)有关合格投保者的规定,使机构具有了资本输出国国内投资担保机构所无法具备的优点,这是多边投资方案中最有吸引力的地方。本文拟围绕合格投保者的类型、国籍和性质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便更加深入地了解机构。一、投保者的类型机构合格的投保者限于自然人和法人。一个实体或组织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成为法人,具有法人资格,各国法律规定不尽一致。例如,法国的法律对于任何民事或商业性质的合伙,都赋予独立的法律人格,而英国。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58-61,共4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