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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预算的完整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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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是以政府为主体的资金收支活动。因此,凡是依据国家的行政权威、资产所有权或提供某种特殊服务,而由政府部门向企业及个人征收的各种收入,均应算作财政收入。如,各项税收、国营企业上交的利润、烟酒专卖收益、各类司法规费和行政规费、
作者 高云正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7期33-36,共4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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