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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十八年京畿地区编查保甲史料(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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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道监察御史臣卓秉恬跪奏,为请旨严禁吏役索诈,以安闾阎事。窃照现在编查保甲,原为除莠安良起见,惟是逐户清查虽不得不假手吏役,而地方官仍当随时亲身查察,始能约束严明,实收保甲之益。倘防范稍疏,必致吏役借端生事,索诈钱文。不惟扰害良善,且转使盗贼逆匪等得以设法行贿,混迹潜藏,所关尤巨。即如近日南路厅民人曹亮在都察院控告赵勤借编查为名,索诈乡愚,酿成曹成毙命一案,虽是一面之词,但吏胥贪利,滋生弊端,恐系必有之事。南路厅为畿辅近地,当屡奉上谕、力加整饬之时,奉行不善尚不能无弊,推之各直省地方,均恐不免有借端扰累之处,其流弊不可不防。应请饬下步军统领、顺天府、五城暨各督抚,责成所属州县,编查保甲事宜不得尽委之于吏役人等,仍必随时亲身查办,严禁吏役讹诈钱文。如有玩法营私,任意讹索者,拿获从重治罪,并出示广为晓谕,俾吏胥不至借端以滋扰,而奸宄亦无能贿嘱以潜身。斯奉行无弊,闾阎自臻宁谧矣。臣愚昧之见,是否有当,伏祈皇上睿鉴训示。谨奏。
作者 吕小鲜
出处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43-48,共6页 Historical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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