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瑞士位于欧洲大陆中西部,全国面积四万一千多平方公里,人口六百多万。素有“世界公园”的美称。瑞士是一个民主、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其国家责任法在整个法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瑞士曾先后受到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和法国的统治,这就决定了瑞士的法律制度倾向于大陆法系。但它又不象德国、法国那样完全接受罗马法。例如在对待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问题上,德国法官处理这类问题所遵循的原则是,被告或者全部赔偿。
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1990年第2期34-38,共5页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