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经济委员会是一个机构庞大、历时持久的国家最高经济实体机构,本文拟对该组织的发展沿革及系统作一介绍。1931年6月6日,国民政府颁布了《全国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并于同年底,这个组织、计划、指导、实施国营事业的国家最高经济部门被议决筹备成立。第一阶段(1931.11—1938.1) 国民政府颁布《全国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全国经济委员会为经济计划与施行机关,统筹国营经济,直隶于行政院。职掌为;凡国家一切经济建设或发展其经费由国库负担或辅助者,应经全国经济委员会审定呈请国民政府核准之;施行国营事业建设或发展计划时,全国经济委员会得审核其工作及其费用;组织各种专门委员会研究各项专门问题,并得派专门人员视察或指导各种计划之实施。
出处
《民国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124-127,共4页
Republic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