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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经济与经济私有化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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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九八六年以后,有些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超越了历史运动的过程,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造成改革难以克服的困难,要深入进行改革,必须革除公有制经济,把公有制经济产权分解为个人所有,全面实行经济私有化,这才是我国改革的根本出路。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观点,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加以澄清。分清公有制经济和经济私有化的界限,有利于正在进行的经济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
作者 刘世熹
出处 《浙江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1990年第1期59-63,8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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