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检验、评估毕业研究生是否达到学位条例所要求的学术水平并授予相应的学位,一般是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来进行的,如着重理论研究的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学科所属的各专业就是这样。而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作曲和音乐表演(包括指挥、管弦乐、民族器乐、钢琴、声乐)各学科及其所属专业的研究生,除应通过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外,还必须通过举行毕业音乐会的方式。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1990年第4期12-14,共3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