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定县一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合理比例,急需研究和注意几个问题: (一)由于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对教育的投资不足,教育经费的基数较低,如1978年福建省预算内的教育经费是1.8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只有12.5%。从1982年起,福建省各县实行财政包干,教育事业费随之由省统一管理下划到县(市)预算。当时,各地划给教育的基数普遍也是较低的,因此,应提高原有教育经费的基数。 (二)原有核定的财政缴补(上缴或补贴)
出处
《教育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34-34,共1页
Education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