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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照民事权利归属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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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剧照是指演员在电影、戏剧等动态文学作品中艺术造型的再现。通常人们认为,剧照是电影、戏剧等的组成部分,其中体现了编导者的构思及其他智力劳动。编导者对于剧照享有版权。如果属于职务编导,则版权归于编导者所属的剧团等单位。有的同志因此认为,由于剧照反映的是电影、戏剧内的角色形象。
作者 赵健民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59-60,共2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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