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赌博,古时系指赌事及博戏而言。它肇始于何时,笔者未曾考证,不敢妄加断语。据传早在古代西汉桓谭所著《新论》的叙述中就曾谈到战国时《法经》的若干具体内容。斯时,对赌博就有禁止性规定:“博戏罚金三市,太子博戏则笞,笞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曰嬉禁。”到了盛唐时期,唐律《杂律》中对“诸博戏赌财物者”的处罚作了相当详细的规定。可见。
出处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0年第3期77-82,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