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谢次昌同志在1989年《经济法制》第二期上发表的《关于消费者保护法的几个理论问题》一文(下称谢文),有一些观点值得商榷。现在根据谢文的顺序列出以下观点。一、关于消费者的定义谢文认为,消费者指的应是个体社会成员,而不同意把社会组织和团体列为消费者。其主要理由是因为个体消费者在流通领域中处于软弱地位,需要法律上给予特别的保护。谢文列举了个体消费者处于软弱地位的四条原因。其实,除第一条外。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49-50,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