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法律体系理论研讨会是由国务院法制局和劳动部联合召开的。参加的单位有:国务院法制局、劳动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全国总工会、中央党校、社科院法学所、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工运学院等,共30多人。现将与会同志对劳动法律体系问题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1.劳动法律体系的提法。第一种意见称“劳动法规体系”。主张讲一个国家的全部法的体系时称“法律体系”,讲部门法的内部体系时称“法规体系”,以示其在层次规格上低于法律体系,在概念之间的关系上从属于法律体系。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63-64,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