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谈及所有权问题时,人们首先认定的是:所有权作为反映一定社会物质财富归属关系的法律制度,归根到底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形式。这固然不错,一般并无异议,应当成为所有权理论和所有权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但是,就所可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而言,其法律要义是什么呢?目前颇具影响的是支配权说,即认为所有权的要义在于它是一种充分、完全的排他性支配权,而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诸项权能的总和。后者的有无并不能影响或决定所有权的存弃。如在近些年来所有权问题的探讨中,我国有的学者认为所有权的核心和灵魂是支配权,可以超越具体权能而存在。台湾学者史尚宽也主张所有权系就标的物有统一之支配力,而非物之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之总和。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14-15,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