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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铺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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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铺是经营典当物为目的的企业。早在解放初期,因当铺巧取豪夺,高利盘剥押款人,而被取缔。直到1987年,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当铺在调剂资金方面的积极作用又被人们所认识。因此,于1987年12月份成都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典当企业,使从金融舞台上消失了近四十年之久的典当又重新出现了。到1988年底,全国已有200多家典当企业。目前,这些典当企业有全民所有制性质,也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这些典当企业都是在经过工商管理登记以后,领取了营业执照才开业的。据调查,这些典当企业一开业,便顾客盈门,生意兴隆,获利颇丰。给个体工商户在筹措资金。
作者 孙林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32-32,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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