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欧洲共同体一些国家的学者正对《欧洲共同体产品责任指令》(以下简称“指令”)的适用范围发生争论,主要涉及智力产品是否属于“指令”所称的产品?对智力产品能否适应“指令”所规定的严格责任?那么“指令”是如何规定的呢?(一)对传统定义的反思:什么是产品?“指令”第二条规定“本指令所说的产品是指除最初农、畜产品之外的所有动产,也包括那些附会在另一动产或不动产中的动产,……动产包括电。”根据上述规定。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56-58,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