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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靖著《现代汉语语法修辞》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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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欧洲传统的古典教育系统中,共设立七门一般文化课程,通称七艺。这七艺是语法、修辞、逻辑(中世纪称为“辩证法”)、算术、几何、音乐和天文。这七艺中居首位的是语法和修辞。第三门课程逻辑也同语法关系十分密切。因此这三门课又通称三艺。由此可见语法、修辞和逻辑在教育系统中占据何等重要的地位。德国著名的物理学家、能量守恒和转换定律的提出者赫尔姆霍兹(1821—1894)说过:“学者……必须经过比语法所提供的训练更为严格的训练”。可见语法是每个学者所必须经受的一种最基本的严格训练。语法可以锻炼人的思维,使其条理化、精密化。凡是写文章不合语法逻辑的人,他的思维也必然是混乱的。 我国的《易经·乾·文言》中说过“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从此在我国的文献中,“修”和“辞”两字经常连用。《礼记·表记》上指出:“情欲信,辞欲巧”。元代的王枸(肯堂)著有《修辞鉴衡》。宋代陈骙的《文则》举出“取喻之法,大概有十:直喻、隐喻、类喻、诘喻、对喻、博喻、简喻、详喻、引喻、虚喻”。这是独立于外国,中国人自己总结出的辞格。《左传》记载孔子的话:“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这里的“文”,指的是语言必须具有美好的文采。亚里士多德说:
作者 伍铁平
出处 《汉语学习》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37-39,共3页 Chinese Language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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