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安乐死”,其原意是指无痛苦地、仁慈地死亡。“安乐死”是否构成犯罪,是世界众多法学家、社会学家、医学家乃至哲学家等长期争论的课题之一。对此,过去我国基本持否定态度,但近年来也出现了肯定的观点。自1986年6月在陕西汉市中发生了全国首例“安乐死”案件后,更吸引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的热情关注。下文是本院电教中心赴汉中参加该案旁听、录象和采访的简要报道。供广大读者在深入研究“安乐死”问题时参考。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79-81,共3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