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逐步推行住房商品化。但1988年下半年以来的一个时期,我们把住房私有化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方针,并以此取代住房商品化。在理论界,也有人认为住房私有化是对住房商品化的进一步发展,住房私有化包含了住房商品化等等。那么,究竟住房商品化与住房私有化有何关系?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究竟是什么?澄清这些问题,对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是很重要的。本文想就上述问题作一简要分析。
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0年第4期29-32,共4页
Journal of Xiangt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