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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台湾律师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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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从大陆提出“一国两制”设想以来,台湾当局虽坚持“三不”政策,却也逐渐放宽了对海峡两岸人民交往的限制,使得两岸人民的往来日益频繁。由大陆和台湾律师合办的首家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宣告了两岸律师界合作交往的开始。因此,有必要对两岸律师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和平统一祖国,在律师制度方面实行“一国两制”提供理论依据,促进两岸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
作者 陈泉生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43-44,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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