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今年3月,苏联召开了非例行的第3次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这次大会通过了两个极为重要的法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修改补充苏联宪法(根本法)的法律》和《苏联所有制法》。后一个法律的内容完全是关于苏联社会的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前一个法律的一部分也涉及到所有制。通过这两个法律,苏联实现并且以法律形式固定和巩固了在所有权法律制度方面的重大变革。这种变革必将引起苏联民法学中一些理论的革新。由于我国的民法学一直受苏联法学的影响的缘故因而他们的这种变革也将影响到我们。本文拟对与这种变革有关的几个理论问题略加论述,以引起我国民法学界的注意。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6-8,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