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书”的性质到底是什么?班固本刘歆之说,明确指出六书是“造字之本”。所谓造字之本,当然是指造字构形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而言。许慎虽然没有明确提“造字之本”,但从《说文解字·叙》可以看出,他实际上也是把六书作为造字之本来看待的。后世有些学者认为,六书不可能是什么造字之本,因为文字不是由谁先定好了法则再依照造出来的,六书之名是后人对大量汉字归纳而立,只是有关汉字结构类型的一些“条例”。我们认为。
出处
《古汉语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67-74,共8页
Research in Ancient Chinese Langu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