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是表达思维的有声的物质外壳,文字是记录语言的有形的符号,所有的文字都是可读出声音来的,而所有的语言,却不都是有文字是可书写的。一般说来,官话——标准语都是有相应的文字可写可读的。而若干方言土语则找不出相对应的文字来,即便有假借字记录语音,由于文字与语义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令人读后,也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顺便说来,这里举两个有古书可稽的例句,令历代文人打了多少笔墨官司。其一例是《史记·陈涉世家》中载,陈涉称王后。
出处
《民俗研究》
1990年第3期109-113,共5页
Folklor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