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绑架人质勒索钱财的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对绑架人质勒财的行为应作为犯罪处理,目前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界均无异议。只是在罪名的认定上,在刑法学理论上还有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未能统一。由于罪名的不统一,适用不同的法条,导致了量刑上的悬殊差别。这样,既不利于对这种严重犯罪的打击,又违背了我国刑法中“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0年第4期47-49,57,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