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朝人著作中有一种常见的句式是“某人作(为)某地”,如: 王含作庐江郡。(《世说新语·方正》) 庚稚恭为荆州。(同上,《言语》) 骆晓平同志释此类“作”为“作官(某地),任职(某地)”,并申述说:“作之此义当由其‘担任/充当’义引申而来。这是当时的人们常不说出地名修饰的官名所致。(试比较《幽明录》:‘徐羡之作扬州。’《世说新语·任诞》:‘罗友作荆州从事。’)这种情况反映了语法对词义发展的影响。这一表达方式虽然经济,却不够明晰。试看《世说新语·政事》中的用例:‘贺太傅作吴郡’,‘何骠骑作会稽’,‘殷浩始作扬州’。据孝标注。
出处
《古汉语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94-96,共3页
Research in Ancient Chinese Langu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