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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可推行税后净收入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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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企业净收入是指乡镇企业到帐的销售收入,减去已销产品的料、费等物质消耗,应缴纳的销售税金,上缴管理费和"两部"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提留,然后再减去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剩下的余额就是企业的净收入.对所实现的净收入在上缴乡村行政、企业积累和职工报酬三者之间按比例分成,并列入年初承包经营合同.这一分配形式,使按劳分配寓于效益之中,税后净收入愈多,三者按比例同时得益,反之同时下降,有如以往农业分配中农民的经济得益取决于当年纯收入多少的情况一样.其突出优点是:
作者 石恂如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61-61,共1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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